关于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2年7月20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 >的实施意见》(陕发[〔2011〕17号)要求,结合商洛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文化改革发展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商洛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遗存众多,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长期以来,全市上下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增长,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不断增多,文化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逐渐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发展繁荣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当前,我市已进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日益激烈的综合实力竞争和文化与经济、科技、金融等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建设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级各部门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文化发展新趋势、全市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开创我市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繁荣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目标定位。今后五到十年,我市文化建设的目标定位是:实施“八大工程”,实现“八大提升”。
1.战略重点:大力实施“八大工程”,即:
核心价值引领工程,宣传舆论导向工程,城市文化魅力塑造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文化事业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2.目标任务:实现“八大提升”,即:
——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陕西精神”进一步弘扬,诚信商洛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适应城乡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培育形成一批优秀的文化品牌,特色鲜明的商洛文化得到大力传承和弘扬。
——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建成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镇(办)综合文化站达标率,村综合文化室、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设置率全面提升;固定和流动数字化公益电影放映在全市农村和社区实现全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达到户户通;覆盖全市的安全播出体系和应急广播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3亿元左右,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2%左右,培育一批支柱型文化企业。到2020年,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聚合影响能力显著提升。使商洛成为大秦岭旅游最佳目的地、西安第二生活区。到2020年,我市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化建设格局。
——城市文化魅力显著提升。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景观成为商洛的重要标志,“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幸福商洛城市魅力更加彰显。
——文化改革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
——文化人才培育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培养造就门类齐全、特色明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使我市成为更富吸引力、更具创造活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三、全面推动我市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一)核心价值引领工程
1.助推学习型社会建设。理论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核心,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是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风气,助推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宣讲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广泛普及。密切联系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三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改革开放及国防教育。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国防安全意识,不断巩固共同的理想信念。
2.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建设,培育和弘扬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精神”。组织道德模范、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加强诚信商洛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来商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征迁农民和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志愿者机制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3.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创建全省卫生城市长效常态机制,创建省级卫生模范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批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农村文化广场示范点,实施社区“温馨工程”、行业“满意工程”、农村“新风工程”和城乡、村企、军警民“共建工程”,推进城乡文明共建,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二)宣传舆论导向工程
1.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壮大媒体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体,整合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强化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社会责任。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改进市外媒体记者站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新闻采编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维护良好的新闻传播秩序。
2.壮大主流新闻媒体。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报、台、网互动融合,扩大有效覆盖面。全面推进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及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的高清化,建成面向多种播出平台、多种接收终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新闻采编中心。支持社会力量进入新兴传播媒体领域,支持市属新闻媒体发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开展传媒品牌建设,加强与中省媒体的合作,打造一批特色品牌频率频道、精品栏目节目,努力建成全省一流的综合性媒体。加快有线电视双向化改造和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建立分级使用、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商洛应急广播网。
3.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支持商洛新闻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提升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专业网站的影响力,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网站,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网络媒体群。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强化网络道德建设和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培育具有商洛地域特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健全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联动机制,正确引导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加强市县(区)两级互联网机构和综合管理队伍建设。
(三)城市文化魅力塑造工程
1.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整合资源,以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传统、风土人情等为基础,打造、征集城市名片,大力推广“山水园林”、“生态旅游”、“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等幸福城市形象。按照城市理念、城市行为、城市视觉的基本框架,导入城市形象识别系统(CIS系统),构建城市理念识别、行为识别、环境识别、精神识别、消费识别等系统,打造魅力商洛城市形象。
2.构建城市人文景观。规划城区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城区文化景观。重点规划城区综合体、公共文化设施、住宅楼群、村落民居的建筑风格和景观设计,优化发展战略,放大自然优势,充实文化内涵,追求协调美观,提升城市品味。
3.扩大文化交流合作。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丰富提升“秦岭最美是商洛”内涵。积极引进优秀艺术及演艺娱乐项目,策划和组织承办重大文化交流活动项目。建设商洛文化之窗,拓展工艺美术、商洛戏曲、书画作品巡演巡展,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在外开办分支分销机构,举办演出、展览等,扩大商洛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提升竞争力。
(四)文化精品创作工程
1.加强商洛地域特色文化创作。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加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农村建设、城市建设、道德风尚建设以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方面的艺术创作,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力争每年有一批作品入选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探索实行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2.注重培养文艺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开展各艺术门类创作培训,不断提高文艺创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文化素养。注重社会文艺人才的培养,对创作成绩突出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做好相应的职称评定工作,特别优秀的,按有关规定破格晋升职称职务,充分调动起各类文艺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政策。坚持和完善作家艺术家基层挂职锻炼、深入生活采风、作家签约及重大文艺题材全国招标等制度。完善文化产品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推介销售、监督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发展基金,支持优秀文化作品创作、推介和收藏,鼓励创作精品。
(五)文化事业惠民工程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加强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全省农村文化建设“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工程,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统筹安排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新建项目,把镇村文化站(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加快商洛文化艺术中心、综合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2.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建立城乡共建、以城带乡联动机制,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建设,组织示范性、导向性、普及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对每年惠民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的演出团体,实行“以奖代补”。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加强商洛文化研究,设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积极发掘文化遗产,做好商洛花鼓、洛南静板书、镇柞渔鼓、山阳汉剧等地方戏曲和泥塑、烙画、剪纸、彩灯、社火、草编等民间技艺的开发、推介和传承,推动民俗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业的有机结合。完善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机制,建设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传习馆(所)。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建立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扶持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自乐班、文学社团等群众性文化团体的发展。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实施文化数字化上网工程。
(六)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实施错位发展,积极构建丹江秦楚文化、山镇柞生态文化、河洛文化三个产业带,重点培育生态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广播影视、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民俗文化六大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商洛文化产业园、西部影视城、商丹文化旅游产业园三大文化园区,逐步建立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基础,以大型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加强资本、产权、版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基地建设。
2.推动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积极开发商南赵川、丹凤庾家河、山阳袁家沟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发掘商洛历史文化古迹、文化人物、文化轶事,打造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大力开发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民俗文化旅游。深度挖掘金丝峡、牛背梁、木王、天竺山等旅游景点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旅游文化品位,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精品景区。引进高端文化传媒公司,对商洛籍名家名作进行影视产品的转换和传播,提升商洛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打造具有浓厚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的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点、创意新颖的文化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提升旅游品牌的形象价值,拓展旅游文化产业链条。
3.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特色文化县区、特色文化村镇,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抓住“西安第二生活区”的建设机遇,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探索培育发展青少年职业体验、卡通动漫主题公园、互动式影视基地等文化互动体验新业态。强化市场运作手段,鼓励和支持平凹艺术研究院、仓颉文化园、洛南宋城民俗文化一条街等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建立商洛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编制《商洛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依托各类文化经贸交易平台,加快引进和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好、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大项目。健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征选和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每年策划生成一批园区基地工程项目、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开建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4.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加快发展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扩大基层文化消费。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引导文化企业多生产群众买得起、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完善文艺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等办法,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低价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对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创新商业模式,培育特色文化消费市场,提供个性化、大众化产品和服务,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七)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1.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主导,完善改制单位内部管理,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提高运行效率。
2.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按照相关规定,抓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妥善解决转企改制过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艺创作等方式支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加强和改善对文艺团体的管理和领导,充分发挥其联络、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八)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1.培育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积极推动“陕西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推出一批商洛文化名人名家名作。大力实施文化人才“引进来”战略,制定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引进文化产业、文化创意、文学艺术领军人物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文化实体和团队进驻,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各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建立专业文化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培养、流动、任用、激励等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良好环境。推进高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优化老中青文化专业人才结构,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把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规划,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
2.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全面落实省市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充实基层文化队伍力量。健全镇(办)宣传文化工作机构,配好配齐镇(办)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镇(办)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配齐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把基层文化人才、乡土人才纳入宣传文化系统培训计划。完善市县分级负责的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体系,每三年轮训一遍。定期表彰优秀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制度。
四、不断完善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保障体系
1.健全文化建设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中办发〔2007〕21号),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以奖代补、基金制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2.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实专项经费,为城乡群众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服务。继续实行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公共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制度。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捐赠机构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抓紧制定《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若干配套政策》,参照商丹工业园区建设有关政策,制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土地使用、财税支持、人才引进等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扩大转制文化企业资本金规模,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扩大市属转制文化企业资本规模,扶持转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文化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省驰名商标的文化企业,实施奖励。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应纳入当年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确保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中小文化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为民营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民营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资质认定、融资、财政支持、评奖活动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五、切实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建立主要领导联系重大文化项目制度,督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工作格局,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宣传部门要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加强具体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在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提高舆论传播能力、科学利用和管理新兴媒体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发改部门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规划文化发展体系。财政、税收、工商、金融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文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文化建设顺利进行。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促进各自职能与文化发展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3.发挥群众力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模式。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推广大众文化优秀成果,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风气。
各县(区)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